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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

  发布时间:2014-04-17 09:21:47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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