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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4-04-18 15:06:20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车载货物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3种。本附加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装载在保险车辆上的固体货物(对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视同固体货物对待),从保险车辆掉下,砸伤(亡)他人或砸毁他人的财产,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

2、在装卸过程中货物掉落所造成的损失。

3、车载货物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

4、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三)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无论保险事故损失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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