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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如何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2014-05-05 10:36:09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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