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哪些内容?
答: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向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资金情况,或者在人民银行、信用卡发卡中心、银联中心等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以及资金等情况;
(二)向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林业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等情况;
(三)向交通运输及机动车船等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所有的交通工具情况;
(四)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等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证券、基金、期货持有及交易情况;
(五)向工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开办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六)向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被执行人所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七)向保险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投保情况;
(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余额情况;
(九)向可能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十)通过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的涉案情况;
(十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调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