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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4-05-20 14:11:27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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