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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什么

发布时间:2014-05-26 10:00:57


问: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什么?

答: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当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消费者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时,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和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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