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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赔偿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4-06-05 14:35:55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赔偿的情形

    (一)与行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服刑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自伤自残的行为;

    (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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