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情形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4-06-19 15:48:05
《合同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