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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4-07-07 10:19:31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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