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4-07-07 10:46:43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查

    三、出证和送达

    四、期限、拒绝和复议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