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代理的特殊规定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4-07-14 10:58:31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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