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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4-07-14 11:06:14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民的、客观地审查合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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