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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质证

  发布时间:2014-07-14 11:09:09


    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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