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4-07-15 16:37:52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聘用制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聘用制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以上六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