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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发布时间:2014-07-16 10:07:24


    问:具备哪些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1、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三年(含)以上;

    2、专职律师人数在五人以上;

    3、指导律师必须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

    4、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5、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无有效的举报、投诉或违纪违法记录。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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