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哪些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发布时间:2014-07-16 10:07:24
问:具备哪些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接收实习人员:
1、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三年(含)以上;
2、专职律师人数在五人以上;
3、指导律师必须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
4、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5、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无有效的举报、投诉或违纪违法记录。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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