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律师协会收到申请实习人员申请登记材料后,负责对哪些材料审核
发布时间:2014-07-16 10:26:49
问:市(地)律师协会收到申请实习人员申请登记材料后,负责对哪些材料审核
答:市(地)律师协会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对于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实习人员,并告知理由。
申请实习人员或者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者其上一级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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