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债权证券出质

  发布时间:2014-07-28 10:06:35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赁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