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了20年来首次人民陪审和特约监督工作会议,决定采取六项措施,力推人民陪审和特约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政工科,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信息发布、总结表彰等指导性工作;成立特约监督联络室,设在纪检组,起到承上启下、服务配合作用。
二、明确责任。人民陪审员和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对落实过程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解决,保障有章可循。
三、强化培训。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纪检组,要在9月19日前分别提出今年的培训计划,报院党组审定后组织系统培训。培训将成为单列制度,年年有计划、项项抓落实。
四、注重协调。一方面,要召开一年一度的座谈会,倾听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对人民陪审员或特约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引为重视,从院党组到各部门,严格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护工作积极性。
五、广泛宣传。对人民陪审员或特约监督员的出色工作业绩,人人都有反映情况、建议表扬、及时宣传的义务。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立案庭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勇于监督。特约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有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纪律、作风监督的权力,不管是在编的还是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监督。对反映出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落实,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处理,着力创造一种敢于监督、虚心接受监督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