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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价旅游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4-08-05 09:2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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