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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4-08-18 17:19:24


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答: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文章出处: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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