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听证的程序
作者:林晶 发布时间:2014-08-21 09:27:20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事先通知。执行听证应该事先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执行听证案件内容,听证的时间、地点、程序,主持听证的执行法官及有关的法律依据。通知的方法可借鉴审判方式中的传票和公告通知。
(2)听证主体。应由执行法官、听证参与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组成。在听证过程中应该注意给利害关系人充分参与的机会,允许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听证笔录。听证笔录是记载整个听证活动的书面凭证。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需交当事人审核签字。这个听证笔录与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庭审笔录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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