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专属管辖适用的三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4-09-16 10:07:44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