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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与相邻权

  发布时间:2014-09-23 14:59:23


    地役权与相邻权:

    区别第一,相邻权为不动产所有权内容的当然的扩张或限制,是法定的,是自物权。而地役权则为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之间基于合同而生的所有权的扩张或限制,是意定的,是他物权,用益物权。

    第二,相邻权的成立或对抗第三人,无须登记加以公示。而地役权则须通过登记加以公示。

    第三,相邻权与所有权相伴,不可能单独取得或丧失。而地役权则可以。

    第四,相邻权适用的范围以土地相邻为限,在不动产所有权的内容扩及相邻不动产时,无须支付费用。而地役权适用的范围则不以土地相邻为限,若约定为有偿时,则支付费用。

    联系:可以通过设定地役权来排除由相邻关系所生的部分禁止义务(所有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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