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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终止

  发布时间:2014-09-23 15:09:35


    宅基地使用权的终止

    (1)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被依法收回而终止。

    (2)因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被依法收回而终止

    (3)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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