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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成立的要件

  发布时间:2014-10-21 15:01:58


    留置权成立的要件

    1、留置权人享有基于留置物而产生的债权。

    2、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债务到了履行期限,留置权才刚刚成立。留置权人要行使留置权,还必须经过一定的催告期间方可实行。

    3、留置权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已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对法律禁止流通物和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加以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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