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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修正案规定,2014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吗?

发布时间:2014-10-22 14:31:40


 问:新《商标法》修正案规定,2014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吗?

答:新《商标法》修正案规定,2014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

者。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

其他商业活动中。

  违反上述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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