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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4-10-22 15:38:22


问:医疗机构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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