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案件评查活动,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三)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法院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我院审判工作情况。对涉及经济建设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诉求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稳控的敏感性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求得监督和支持,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