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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分别不同情形进行

  发布时间:2014-11-12 10:02:58


    (一)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先由申请再审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二)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裁定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三)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再审的,当事人按照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依次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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