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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的制定

  发布时间:2014-11-12 10:06:06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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