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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4-11-12 10:22:52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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