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数罪的管辖范围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4-11-18 09:53:10
第十三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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