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审判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为此,自今年初始,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四个强化”,加快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步伐。
一、强化领导。将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主动将有关方案向县委和县人大领导汇报,争取到积极支持和关注。
二、强化标准。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威望较高、勤奋工作作为重要标准,并根据蒙古族自治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政策的特点,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使一些优秀人才得到任命。
三、强化结构。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党派、学历的人员;提高了社区干部、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乡居民的比例,适当降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比例,使人民陪审员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四、强化培训。针对人民陪审员新成份多,急需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现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拟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拉开人民陪审员培训的序幕,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大多数人民陪审员具备上岗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