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大论断,提出依法治国一系列新观点、新措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作为县人民法院,理当以全会精神为统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确定依法治国大课题,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院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灵魂,以四中全会为指导,联系实际谋划正确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县法院整体工作有新进展。
二要毫不动摇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无止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细落实,完善规章制度,增强以制度管事、管人的力度,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决不允许“四风”问题在县法院反弹或回潮。
三要扎扎实实承担起审判职责。全院干警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努力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贪污腐败、乱垦滥伐、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处理;要审理好涉及“三县”、“三农”的民商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案件,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千方百计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一天兑现,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强化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建设。把理想坚定、政治过硬、道德高尚、业务精湛作为首要标准,切实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厉志留人。尤其应向年轻高学历的干警讲清楚。随着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力实施,法院人事管理改革,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完善司法行政事务保障等重大改革措施将有序落实,各地各级人民法院的差别会明显缩小。因此,要从长远着想,着力改变“人才思走”的思想倾向,支持、鼓励他们在改革的大潮中立足本岗奋发进取,大有作为。
院党组成员不仅要率先垂范,而且应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促使干警自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不让一个人掉队,使全员素质有明显长进。
五要稳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大原则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有计划推进,但不是消极等待,推一推动一动。要立足院情,助推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乘势前行,在一些层面可探索先走一步。除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外,还要适时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审委会运行制度,变审查为立案登记制度四个方面的改革和完善,为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做一些前期尝试。
六要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每个领导、每名干警都要对“前沿哨所”、基层中的基层——人民法庭予以关心、关照,加大支持、帮助办实事的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的优势,突出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可就地立案、调解,可就地审理、宣判,可就地执行、普法,“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措施见到实效。
七要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四个层次的责任主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负责的工作态势。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群众举报核实等办法,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不让“害群之马”在人民法院有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