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量逐年增加,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年度平均办案量达3200件左右。该院现具有审判资质的人员32人,一线审判人员(含科室长)23人,年人均办案百余件。该院现有涉及审判、执行的主要业务庭9个,其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胡吉吐莫人民法庭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每个业务庭仅配备两名法官,不能够依法组成合议庭,不符合办案实际需求。为解决法院业务量大和工作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缓解审判人员缺失的问题,该院按照省、市院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2005年,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0名人民陪审员,2010年增补了5名人民陪审员。但从人民陪审员的使用情况看,部分人民陪审员由于个人岗位的变动及其他原因,巳不适宜也不能够按照法院的审判工作需求及时到岗完成陪审任务。所以,虽然配备了15名人民陪审员,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审判资源缺失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2012年初,县人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出汇报,请求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免去不适宜人民陪审工作的部分人民陪审员,同时从近年来毕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中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以增补相同数量的人民陪审员。
2012年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呈报的拟任人员履行任职程序,我院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走上人民陪审的岗位。从使用情况看,新任人民陪审员实行坐班工作制,每天按规定时间在单位工作,每月人均参与陪审案件5件。县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参与权和表决权,在案件的审判、监督、联络领域,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有效缓解了审判资源缺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