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14-12-19 18:25:52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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