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5-01-16 14:39:17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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