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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15-01-16 15:11:52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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