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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发布时间:2015-01-16 15:21:53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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