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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哪些文件

发布时间:2015-01-19 16:09:56


    答: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包括:申请各方的机构名称、出资比例、拟定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

    (三)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四)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五)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最近三年的年报或资产负债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除年报外,凡用外文书写的,均需附中文译文。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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