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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5-02-04 09:59:20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有关证明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四)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责任编辑:刘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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