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5-02-04 10:09:50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责任编辑:刘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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