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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5-03-16 15:43:21


    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哪些事项:

    答:(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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