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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哪些情形,分别处理

发布时间:2015-03-16 15:54:12


    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哪些情形,分别处理:

    答:(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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