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穷尽执行措施 全力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05-31 08:50:00


     黑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与杜尔伯特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的过程中,经过执行员的多方努力,终于在2012年5月15日圆满结案。 2007年至2009年期间,杜尔伯特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黑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价值149100.00元的药品,当时只支付了10000.00元药款,剩余药款经多次催要,杜尔伯特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黑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向杜蒙县人民法院起诉后,杜蒙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杜尔伯特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一次性给付原告药款本息合计142655.00元。还款期限已过,被告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迟迟不予给付。黑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向杜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以仅有一台面包车为由声称无力执行,并转移了公司的资金往来帐户。执行员经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的资金往来帐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支行,执行员当即将帐户冻结。被执行人碍于无法正常经营,暂时同意用分期偿还的方法偿还欠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月1日止,被执行人每月给付黑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欠款5000.00元。当执行款履行1个月后,被执行人又故技从演,以无钱为由拒绝给付。执行员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农业银行提供被执行人近日有499500元入帐,执行员迅速将执行欠款扣划,杜尔伯特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看已无法拒绝执行,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法院将此案结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