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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职权

  发布时间:2015-05-20 09:46:34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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