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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5-05-20 10:0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第七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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