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5-21 14:29:54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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