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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发布时间:2015-07-17 14:48:16


    概念: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不同条款。

    特点:

    1. 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3. 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4. 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撤销权的消灭:

    撤销权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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