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5-07-20 15:43:13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责任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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